2026年清明廉洁提醒
作者:初审:郑夏泉;复审:张杰;终审:张林辉 时间:2026-04-03 点击数:
各党总支、各部门:
2026年清明节将至,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 施细则精神,持续深化作风建设,坚决纠治“四风”问题,大力 倡导廉洁、绿色、文明、低碳、节俭、安全的祭祀新风尚,营造 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,现就清明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。
一 、提高政治站位,筑牢廉洁思想防线
全体党员干部要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,自觉抵制不 正之风,严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。严禁违规使用公车用于私人祭 扫、踏青游玩、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;严禁违规公款吃喝、接 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、变相公款旅游;严禁违规报销个人祭扫相 关费用;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受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及名贵特 产等财物;严禁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;坚决杜绝 祭祀中讲排场、比阔气、铺张浪费等行为。
二 、严守安全规定,严防森林火灾风险
要牢固树立安全祭扫理念,严格遵守墓地管理规定和春季森 林防火相关要求。不在公墓、林区等禁火区域燃放烟花爆竹、随 意野外用火,纸钱、香烛等祭祀用品须在指定区域规范焚烧,做 到人走火灭、不留隐患;自觉做到不乱丢烟头、不遗留火种,共
同防范森林火灾事故发生。
三 、倡导文明新风,践行绿色低碳祭扫
积极引领文明祭扫新风尚,倡导采用鲜花祭扫、网络祭扫、 家庭追思、清扫墓碑等简约环保方式。在规定区域内限量焚化祭 品,自觉维护祭扫场所环境卫生,及时清理祭祀垃圾并投放至指 定收集点,以文明行动缅怀先辈、寄托哀思。
四 、压实主体责任,强化监督执纪问责
各党总支、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加强 对党员干部的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做到早提醒、早预防、早纠正。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纪律规定、带头弘扬文明新风。
春光无限好,清明更“清明”。希望全体党员干部在缅怀先 辈、慎终追远的同时,严守纪律底线、弘扬新风正气,度过一个 廉洁、文明、平安、祥和的清明节。
监督举报电话:0355-2618816
监督举报邮箱: sxjd_jjjc@163.com
中共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
2026年4月3日